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全市民生领域的研发、转化、应用,2023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总体目标,坚持“四个面向”,重点支持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
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水、土壤、空气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应用研究。
(二)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
针对我市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开展应用。主要支持对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范围,项目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6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2.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3.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项目立项时将根据项目排名及专家建议,调整资助经费;项目一经立项,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不得调整与修改。
三、组织方式
1.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类进行申报。
2.申报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务必在申报书“类别”栏选择“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申报指令性计划且不同意转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务必在”类别”栏选择“不同意转指导性计划”;申报指令性计划但同意转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务必在“类别”栏选择“同意转指导性计划”,否则一律不予转立。
3.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以高校或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鼓励联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15积分),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6项。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市孵育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承担以往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有较重及以上社会失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泰企通服务平台”(网址:www.taizhou.gov.cn/taiqiyun/),选择“项目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经科技处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奔驰宝马bcbm8888可下载)。
2.项目网上申报后,暂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科技处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院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按期上报。
联系人:徐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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