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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校“关于评选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成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表彰先进,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科技成果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所提交的优秀科技成果应在2012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获得或正式见刊。

2.所提交的优秀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或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其中参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或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二、评选条件

满足以下任意1条可以参评。

1.自然科学类论文发表在中科院一区期刊且发表当年IF>10,年均被引用次数较高,取得较好学术影响;

2.论文发表以来, web of science年均被引用达10次以上或CNKI年均被引用达15次以上;

3.社会科学类论文发表在SSCICSSCI核心期刊且年均引用次数较高,取得较好学术影响;或被《中国社会科学》刊载、《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4.获得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

注:自然科学类论文由通讯作者申报、社会科学类论文由第一作者申报、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由我校第一完成人申报。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成果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包括:

1)论文、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复印件;

2)论文引用报告;

3)论文刊载或转载证明性材料。

3.以上材料扫描版一份。

四、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做好推荐工作。

2.各单位汇总后于1210日前将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到科学技术处(仙林校区行政楼504西),扫描版发送至邮箱nzyttc@163.com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若囡

联系电话:025-85811072

院内截止时间:2021129日;院内联系人:徐亚;

联系方式:0523-80639008;邮箱:245345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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