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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2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1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研究项目,现将2021年度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研究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申报

1、2021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面上项目根据支持方向自主选题。

2、重点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面上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3、2021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条件

1、2021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仅接受泰州市区(不含3个县级市)范围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调查、分析和研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研究成果须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提供。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范围,填报项目指南编码定题申报,指南以外的项目原则上将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已承担以往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五、研究要求

1、重点项目立项计划下达3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向市科技局提交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专报),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于立项计划下达12个月内,提交完整的、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在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2、面上项目立项计划下达12个月内,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3、项目研究报告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须对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重点阐述,具有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的应用价值与可操作性。

4、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请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避免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5、项目承担单位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字样。

六、材料填报

1、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泰企云服务管理平台”(网址:www.taizhou.gov.cn/taiqiyun/),选择项目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奔驰宝马bcbm8888可下载)。

2、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4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及推荐。

3、申报材料统一按照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514日前提交至行政楼科技处501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

联系电话:0523-806390081505235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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