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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9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结项的最低要求为: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北大核心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视同为2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研究报告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或通过不低于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本校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需正式出版专著1部;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22015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按结项要求准备材料,未达到结项要求的,教育厅将一律作撤项处理;2016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要求结项,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则要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提出延期一年结项申请,并参加年度检查;在20172018年立项的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按结项要求准备材料,年度检查无需参加,若未达到结项要求,参加正常年度检查,无需提出延期申请;2019年立项的项目,不参加此次年度检查,亦不办理结项。

3、材料要求:

   (1)申请结项的项目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结项证明》一式3份(彩色打印,该页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可作为项目结项凭证使用。项目类别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思政专项或外语教学专项;项目等级为厅级;结项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期结项/提前结项/延期结项;鉴定等级一律为合格)、全套结项材料1份(按《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顺序A4 双面印制,胶装成册)。《结项证明》、项目结项报告书》和《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需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一致,如有变更的,需附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的《项目变更申请表》,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不得增列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认定结项。

报送电子文档包括:《结项证明》、《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文档以主持人姓名+表格名称命名。

2)参加年度检查的项目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变更申请表》(如有)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以及经盖章确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2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报送电子文档包括: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主持人姓名+表格名称命名。

  (3)申请延期的项目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年度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

报送电子文档包括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主持人姓名+表格名称命名。

相关年度检查和结项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以部门和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科技处(行政楼505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213日下午5点之前。

科技处联系人:徐亚  电话:0523-80639060  邮箱:245345626@qq.com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9年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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