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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2019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sqxz.html)(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2)重点项目与部分面上项目(申请代码:H16),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详见《指南》中“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3)简化申报材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需填写参与人,各项目人员简历中论文限填5篇,其他成果奖励限填10个。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4.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提供聘用证明;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我校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青年、面上项目(无需提交承诺函)。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的,今年再次申报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17和2018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9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人)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新晋高级职称人员在中级职称期间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但主持在研的项目记入限项。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主持在研的项目合计限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9年12月结题)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6. 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提前与相关单位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项目伦理报告。仅在申报“疾病动物模型”专项时,需提供动物伦理审查,请提前与医药实验动物中心联系。

7.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

未尽事宜详见“在线申报说明”及“形式审查明细表”。

二、参与外单位申报注意事项

2019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请于3月2日-3月14日,带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到大校科技处504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三、申请书及附件等纸质材料上交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签字都需要是原件),需装订完整(若较厚可胶装),未按要求打印的申请书不予受理。附件(证明性材料,如同意函,推荐信等)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装订于正文后,签字盖章页前;论文,奖励,专利等附件只需上传电子版,无需打印纸质版。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申请书的封皮上。

四、时间节点

面上、青年项目申请人应于3月5日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其他项目(重点/优青/杰青项目/国合等)应于3月8日前提交,并及时根据科技处退回意见修改完善,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签名装订后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应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及申请书原件(含必要附件)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方田

电话:0523-80639060

E-mail: fftian3912@163.com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学院路行政楼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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